人口依據 / POPULATION BASIS

新住民人數

這個系列講的是「台灣人代表」。要講台灣人,就不能只算一部分人。民國七十六年到最新一期統計為止,全台累計六十二萬人以婚姻移民的身分申請在台居留或定居,量級與原住民族全體相當。

所以每個縣市的卡片上多了一行「住一起」,寫的就是這頁的數字。那一行是統計,來自內政部移民署的逐月統計表,由腳本抓、由腳本對帳,沒有手抄。

這頁把整份攤開來,讓數字可以被查、被對、被質疑。

先講清楚這些數字算的是誰。 這頁算的是新住民,也就是婚姻移民,包含外裔外籍配偶與大陸港澳地區配偶。 不含移工。移工人數更多,但居留性質完全不同,絕大多數不是移民,混在一起講會失準。 另外,外裔外籍配偶當中有一部分已經歸化取得我國國籍,他們在法律上是中華民國國民,不是外國人,下表分開列出來。

這是將近四十年的累計數,不是現住人口。 來源表的期別是民國 76 年 1 月至 115 年 6 月底,表頭並註明「本表係申請人數且不一定在台」。 這段期間有人過世、有人離婚返回原籍、有人取得身分之後遷居國外,累計數不會把他們扣掉。 所以這頁回答的是「這些年來有多少人以婚姻移民的身分來到這裡」,不是「現在住著多少人」。 拿它跟其他統計相比時要注意這一點,包含上面那句與原住民族人口的量級對照。

大陸與港澳配偶不適用歸化,所以「其中已歸化」那一欄不等於「已經是國民的人數」。 《國籍法》第 3 條的歸化對象是外國人或無國籍人。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 條, 大陸地區是「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大陸地區人民不是外國人,走的是團聚、依親居留、 長期居留到定居設籍這條線;港澳居民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另有一條。 兩者取得身分之後都不會出現在歸化的數字裡。 所以下表另立「其中已定居」一欄,寫的是大陸與港澳配偶已取得定居證的人數。 要看「已經取得我國身分的人有多少」,要把歸化與定居兩欄相加, 這也是上方統計方塊與卡片上那行小字的算法。 要注意這是兩種不同的法律事件湊在一起,不是同一種身分,所以只能寫「歸化或定居」。

各縣市人數

點欄位標題可以換排序。歸化與居留是同一群人的兩種身分狀態,相加等於外裔外籍配偶;再加上大陸港澳地區配偶,等於總計。最後一欄「其中已定居」是大陸港澳那一欄的子集,不另外加總。

來源地

外裔外籍配偶按原屬國籍分,大陸與港澳地區另計。百分比的分母是全台新住民總數。

來源地 人數 佔全台新住民

「其他」是統計表原有的殘差欄,指前列各國以外的所有國籍,不是一個地方。

這些數字怎麼用

同一份統計,換個讀法就會得出不一樣的結論。這裡寫清楚我們怎麼讀、以及刻意不做什麼。

歸化不是註腳

外裔外籍配偶裡已歸化的那一群,在法律上就是中華民國國民。把他們一律寫成「外籍」是錯的,所以表上分開列。這個區分也是為什麼這頁的標題是「新住民」而不是「外國人」。

移工是另一回事

移工在台人數比新住民更多,但居留有年限、歸化管道極窄,絕大多數不是移民。把兩群人加在一起講「台灣有多少外籍人口」,數字會變大,意思會變模糊。這頁只處理新住民。

寫進地方,不寫進衣服

有了這些數字之後,最直覺的下一步是給角色穿上越南或印尼的傳統服飾。我們沒有這樣做,理由有三個。

一,舉證強度跟不上。服飾依據那份資料集的門檻是每一筆都要對得回政府機關、公立博物館或政府委託之學術調查,而 áo dài、kebaya 的權威出處在越南與印尼,不在台灣的檔案系統裡。用低一級的證據收進同一個檔,整份資料的可信度會一起掉。

二,分類是錯的。「越南」是國籍不是族群,越南官方認定五十四個民族,áo dài 是京族的;印尼超過一千三百個族群。把「東南亞服飾」當成一個類別,跟把台灣十六族混成一件「原住民風」是同一個錯誤。

三,方向會反掉。新住民在台灣的日常穿著就是當代日常。讓角色穿上 áo dài,等於在說「你要穿得像外國人,我才認得出你是新住民」。

所以卡片上那一行只寫人數與來源地,不宣稱他們長什麼樣、穿什麼。這一行是在說這個地方住著誰。

出處與更新

政府網站的連結會爛,所以原始表格另外存了一份純文字進版本庫。數字有疑問,直接比對那份存檔。

這頁的數字每月會變。更新的方式是重跑腳本,不是手改:

python3 tools/fetch_immigration_stats.py   # 抓最新一期,存原文並產 data/newcomers.json
python3 tools/sync_split.py                # 數字同步進首頁卡片

抓下來的表格會先過四道對帳才寫檔:歸化加居留等於外裔外籍配偶、外籍加大陸港澳等於總計、各國籍相加等於外裔外籍配偶、各縣市相加等於總計。任何一道對不起來就中止,不會寫出半對的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