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泉.袁真跡 · 史料考證
到 Larch 市集玩《洛泉.袁真跡》《洛泉.袁真跡》是一部 Larch 視覺小說:建安九年鄴城破城之夜,袁紹的幼子袁尚墜入洛神祠的古泉,醒來成了嫂嫂甄氏的模樣,從此以甄氏的身分活在曹家。
這一頁整理故事背後的史料與考證:史書怎麼寫、我們查了什麼、哪裡是本作的設定。這是遊戲的第六章,含劇情與結局,建議玩完五卷再看。
劇本裡凡是引用史書的地方,都照這一頁的考證寫;查不到或史書沒寫的,就標成「本作設定」。引文都到維基文庫對過原文,異體字改成通行字。
一、年代表(史實)
| 年 | 史實 | 出處 |
|---|---|---|
| 202 | 袁紹病死;死前「發病歐血」 | 《三國志.袁紹傳》 |
| 204 | 曹操破鄴城;曹丕納袁熙之妻甄氏 | 《三國志.文昭甄皇后傳》 |
| 205(或 204) | 曹叡出生 | 《三國志.明帝紀》及裴注 |
| 207 | 遼東公孫康斬袁熙、袁尚,傳首曹操 | 《三國志.袁紹傳》 |
| 208 正月 | 曹操在鄴城作玄武池以肄舟師 | 《三國志.武帝紀》 |
| 208 七月 | 曹操南征荊州;冬,赤壁之敗 | 《三國志.武帝紀》 |
| 209 | 三月軍至譙;七月東征合肥;十二月還譙 | 《三國志.武帝紀》 |
| 210 冬 | 作銅雀臺 | 《三國志.武帝紀》 |
| 211 七月 | 曹操西征關中;卞夫人隨軍,留孟津,「體小不安」;曹丕留守鄴 | 《三國志.文昭甄皇后傳》裴注引《魏書》 |
| 212 春 | 銅雀臺新成,曹操率諸子登臺作賦 | 曹丕〈登臺賦〉序;《三國志.陳思王植傳》 |
| 213 | 曹操受封魏公 | 《三國志.武帝紀》 |
| 214 秋 | 曹操征孫權,留曹植守鄴 | 《三國志.陳思王植傳》 |
| 216 | 曹操東征,卞夫人、曹丕、曹叡、東鄉公主皆從,甄氏以病留鄴 | 《三國志.文昭甄皇后傳》 |
| 217 | 大疫;徐幹、陳琳、應瑒、劉楨等一時俱逝 | 曹丕〈與吳質書〉 |
| 217 | 曹植醉,乘車行馳道中,開司馬門出;十月,曹丕立為魏太子 | 《三國志.陳思王植傳》、〈武帝紀〉 |
| 219 | 關羽圍曹仁,曹植醉不能受命 | 《三國志.陳思王植傳》;《魏氏春秋》 |
| 219 九月 | 魏諷謀反,坐死者數千人 | 《三國志.武帝紀》裴注引《世語》 |
| 220 正月 | 曹操死於洛陽;曹丕嗣位魏王 | 《三國志.武帝紀》 |
| 220 | 曹叡年十五,封武德侯 | 《三國志.明帝紀》 |
| 220 十月 | 漢獻帝禪位,曹丕稱帝,定都洛陽 | 《三國志.文帝紀》 |
| 221 六月 | 甄氏賜死於鄴,「被髮覆面,以糠塞口」 | 《三國志.文昭甄皇后傳》及裴注 |
| 222 | 曹植朝京師,還濟洛川,作〈洛神賦〉 | 〈洛神賦〉序 |
| 226 | 曹丕死,曹叡即位 | 《三國志.文帝紀》、〈明帝紀〉 |
| 235 | 郭太后死 | 《三國志.文德郭皇后傳》 |
| 239 | 曹叡死 | 《三國志.明帝紀》 |
二、稱謂
| 誰對誰 | 用法 | 依據 |
|---|---|---|
| 妻對丈夫 | 當面稱「君」,自稱「妾」 | 〈孔雀東南飛〉劉蘭芝:「君當作磐石,妾當作蒲葦」 |
| 丈夫對妻 | 稱「卿」 | 〈孔雀東南飛〉焦仲卿:「卿但暫還家」 |
| 下人對貴家子弟 | 稱「公子」 | 妻子當面不這樣叫丈夫;本作初稿曾誤用,已改正 |
| 嫂嫂當面稱丈夫的弟弟 | 「小郎」或「叔」 | 《世說新語.規箴》王衍妻郭氏:「以小郎囑新婦」;《爾雅.釋親》:「夫之弟為叔」 |
| 嫂嫂對人提起丈夫的弟弟 | 稱爵位(211 起平原侯、214 起臨菑侯) | 《三國志.陳思王植傳》 |
| 「小叔」 | 本作不用 | 目前查到最早見於唐代司馬貞《史記索隱》的注文,當面稱呼要到宋元以後 |
| 公婆稱媳婦 | 「新婦」 | 《三國志.文昭甄皇后傳》裴注引《魏書》卞夫人語 |
三、逐項查證
赤壁那年,曹丕在哪裡
結論:隨軍南征,不在鄴城。 曹丕 208 年七月隨曹操南征荊州,209 年又從譙東征合肥,大約 210 年春才回到鄴城。
- 曹丕〈述征賦〉:「建安之十三年,荊楚傲而弗臣,命元司以簡旅,予願奮武……」
- 曹丕〈感物賦〉序:「南征荊州,還過鄉里。」
- 曹丕〈浮淮賦〉序:「建安十四年,王師自譙東征……時余從行。」
- 《典論.自敘》:「每征,余常從。」
保留:這幾篇賦是類書節錄,只能證明他隨大軍南征,不能證明他親臨赤壁前線。
〈燕歌行〉的字句
「群燕辭歸雁南翔」還是「鵠南翔」,兩種都有版本依據:
- 《文選》李善注本、《玉臺新詠》:「群燕辭歸雁南翔,念君客遊思斷腸。」
- 《宋書.樂志》、《樂府詩集》:「群燕辭歸鵠南翔,念君客游多思腸。」
本作採《文選》版,上下句用同一個系統。〈燕歌行〉史書沒有繫年,本作沒有把它寫成赤壁戰敗後所作。
寫作年代:維基百科〈曹丕〉條說「據考寫於建安十二年(207)」,沒有標出考證者;史書沒有繫年。劇本裡曹丕寫這首詩是建安十三年(208)正月之後的一個夜裡,是戲劇時間,與 207 年的說法差一年,本作沒有依據任何一說。
「我基於爾三世矣」
出自《三國志.明帝紀》裴注引《魏書》:「帝生數歲而有岐嶷之姿,武皇帝異之,曰:『我基於爾三世矣。』」原文只說曹叡「生數歲」,沒有確切年齡與場合。本作放在曹叡五歲時。
曹叡的生年
〈明帝紀〉記他死時「年三十六」,推算生於 204 年。裴松之考證甄氏 204 年八月才入曹家,認為應生於 205 年。本作從裴松之說。
銅雀臺什麼時候蓋好
〈武帝紀〉記建安十五年(210)冬「作銅雀臺」;曹丕〈登臺賦〉序:「建安十七年春,遊西園,登銅雀臺,命余兄弟並作。」合起來看,大約 212 年春完工。
卞夫人在孟津
〈文昭甄皇后傳〉裴注引《魏書》:211 年曹操西征,卞夫人隨軍,留孟津,「體小不安」;甄氏在鄴城擔憂,晝夜泣涕,不信左右說病已好,直到卞夫人的親筆信回來才信。次年大軍還鄴,卞夫人嘆「此真孝婦也」。
「叡等自隨夫人,我當何憂」
216 年東征,甄氏病留鄴城;次年卞夫人回來,見她「顏色更盛」,問她為什麼。甄氏答:「叡等自隨夫人,我當何憂!」(〈文昭甄皇后傳〉裴注引《魏書》)
〈塘上行〉的作者
結論:三說並列的原文在《文選》卷二十八陸機〈塘上行〉的李善注,引《歌錄》。《樂府詩集》卷三十五引的《歌錄》只有古辭、甄后兩說,《樂府解題》提到晉樂奏的是魏武帝的〈蒲生〉篇。本作採甄后說。
- 《文選》卷二十八,陸機〈塘上行〉題下李善注:「《歌錄》曰:〈塘上行〉,古辭。或云甄皇后造,或云魏文帝,或云武帝。」
- 《樂府詩集》卷三十五(相和歌辭.清調曲)〈塘上行〉題解:
- 引《鄴都故事》:甄后「為郭皇后所譖,文帝賜死後宮,臨終為詩曰:『蒲生我池中,綠葉何離離。……』」
- 引《歌錄》:「〈塘上行〉,古辭,或云甄皇后造。」
- 引《樂府解題》:「前志云晉樂奏魏武帝〈蒲生〉篇,而諸集錄皆言其詞文帝甄后所作,歎以讒訴見棄,猶幸得新好不遺故惡焉。」
- 四庫全書本《樂府詩集》卷三十五標題下題的作者是「魏武帝」,收晉樂所奏的五解本,後面再收一個本辭。
整理一下:題甄后作的有《玉臺新詠》、《鄴都故事》、《歌錄》的一說、《樂府解題》說的「諸集錄」;題魏文帝的只見《文選》李善注引《歌錄》;題魏武帝的有晉樂所奏與《歌錄》一說。本作採甄后說。
兩個本子的結尾不同。晉樂所奏本最後一解是「出亦復苦愁,入亦復苦愁。邊地多悲風,樹木何蕭蕭」;本辭作「出亦復苦愁,入亦復苦愁。邊地多悲風,樹木何脩脩。從君致獨樂,延年壽千秋」。劇中引的「樹木何修修」照的是本辭(「脩」「修」通用)。
郭太后之死
史料有兩說: - 《漢晉春秋》:曹叡屢次問生母死狀,郭太后答「先帝自殺,何以責問我?且汝為人子,可追讎死父,為前母枉殺後母邪?」曹叡怒,逼殺之,令殯葬如甄后故事。 - 《魏略》:郭太后憂懼暴崩,李夫人事後才說出甄后被讒害死、被髮覆面的經過。
本作採《漢晉春秋》。
《漢晉春秋》那一段,見《三國志》卷五〈文德郭皇后傳〉裴注,原文:
- 「初,甄后之誅,由郭后之寵,及殯,令被髮覆面,以糠塞口。」
- 「帝知之,心常懷忿,數泣問甄后死狀。」
- 郭太后答:「先帝自殺,何以責問我?且汝為人子,可追讎死父,為前母枉殺後母邪?」
- 「明帝怒,遂逼殺之,敕殯者使如甄后故事。」
這段注文接在正文「青龍三年春,后崩於許昌」(235 年)之後。意思是:明帝(曹叡)知道生母死得冤,多次哭著問,郭后反問「先帝自殺,何以責問我」,還說兒子不該為前母報仇、殺後母。明帝大怒,逼死郭后,殯葬時照甄后當年的做法。劇本把這句改成白話:「是先帝自己要殺她,你來問我?」
《魏略》那一條(同卷裴注):「及太后崩,夫人乃說甄后見譖之禍,不獲大斂,被髮覆面。」夫人指李夫人。兩書對郭后怎麼死、甄后怎麼葬的說法不同,史料考證前面已並列。
李夫人
史書只有《魏略》兩句:甄后臨死「以帝屬李夫人」;郭太后死後,李夫人說出甄后見害之禍。她的出身、與甄后的交情史書都沒有寫,劇中的樣子是本作設定。
東鄉公主
史書只記她是甄后所生,以及 216 年隨軍東征。生年、婚配、卒年都沒有記載,連本名也沒有留下。
曹植醉不受命
〈陳思王植傳〉:219 年曹仁為關羽所圍,曹操以曹植為南中郎將往救,「植醉不能受命」。裴注引《魏氏春秋》說是曹丕臨行前逼他喝醉的。
首級與牽招
207 年遼東送來袁熙、袁尚的首級,懸於馬市示眾;袁尚舊部牽招在首級下設祭,曹操義之。(《三國志.牽招傳》)
袁尚貌美,袁紹想立他
結論:本傳與裴注都記袁尚長得好,父母都偏愛他,袁紹想立他為嗣,沒來得及公開就死了。
- 本傳(〈袁紹傳〉):「紹愛少子尚,貌美,欲以為後而未顯。」
- 裴注引《典論》:「譚長而惠,尚少而美。紹妻劉氏愛尚,數稱其才,紹亦奇其貌,欲以為後,未顯而紹死。」
同一條裴注的末尾記三兄弟的字:「譚字顯思。熙字顯弈。尚字顯甫。」劇中曹丕叫他「顯甫」,就是從這裡來。
劉夫人殺五妾
結論:裴注引《典論》記劉夫人在袁紹死後、還沒入殮之前,殺了袁紹寵愛的五個妾,又剃髮塗面毀她們的形體;袁尚接著殺光這五人的家屬。
裴注引《典論》,緊接在上一條之後:「劉氏性酷妒,紹死,僵尸未殯,寵妾五人,劉盡殺之。以為死者有知,當復見紹於地下,乃髡頭墨面以毀其形。尚又為盡殺死者之家。」
這一段出自曹丕自己寫的《典論》,作者是袁家的對頭,讀的時候要記得這一層。殺妾之後的事(屍體去了哪裡),史書沒有記載;本作讓五人沉進洛神祠的古泉,是本作設定。
鄴城之戰(204)
結論:曹操從二月圍到八月;五月決漳水灌城,城中餓死過半;八月審配的姪子審榮夜開東門,城破,審配被擒,不屈而死。
- 〈武帝紀〉:「五月,毀土山、地道,作圍塹,決漳水灌城;城中餓死者過半。」「八月,審配兄子榮夜開所守城東門內兵。配逆戰,敗,生擒配,斬之。」
- 〈袁紹傳〉寫得更細:曹軍挖的壕溝「周四十里,初令淺,示若可越。配望而笑之,不出爭利。太祖一夜掘之,廣深二丈,決漳水以灌之,自五月至八月,城中餓死者過半。」袁尚回救失敗,曹操把繳獲的「尚印綬、節鉞及衣物,以示其家,城中崩沮」。
- 審榮開門:〈袁紹傳〉「配兄子榮守東門,夜開門內太祖兵」。
審配最後的話,見〈袁紹傳〉裴注引《先賢行狀》:
- 被押到帳下時,辛毗用馬鞭打他的頭,審配回罵:「狗輩,正由汝曹破我冀州,恨不得殺汝也!」
- 曹操問:「知誰開卿城門?」審配說不知道。曹操說:「自卿子榮耳。」審配答:「小兒不足用乃至此!」
- 曹操又問:「曩日孤之行圍,何弩之多也?」審配答:「恨其少耳!」曹操有意留他,但辛毗等人號哭不止,還是殺了。
- 降將張子謙笑他,審配說:「汝為降虜,審配為忠臣,雖死,豈若汝生邪!」
- 臨刑:「叱持兵者令北向,曰:『我君在北。』」
另有一說:樂資《山陽公載記》與袁暐《獻帝春秋》說審配戰敗後躲進井裡被抓。裴松之認為「配一代之烈士,袁氏之死臣,豈當數窮之日,方逃身於井」,不採。本作照《先賢行狀》。
曹丕入袁府見甄氏,劉夫人在場
結論:兩種裴注都記曹丕進袁府時,甄氏在劉夫人身邊;是劉夫人當面讓甄氏抬起頭來。細節兩書不同。
- 〈文昭甄皇后傳〉裴注引《魏略》:「及鄴城破,紹妻及后共坐皇堂上。文帝入紹舍,見紹妻及后,后怖,以頭伏姑膝上,紹妻兩手自搏。文帝謂曰:『劉夫人云何如此?令新婦舉頭!』姑乃捧后令仰,文帝就視,見其顏色非凡,稱嘆之。太祖聞其意,遂為迎取。」
- 同卷裴注引《世語》:「太祖下鄴,文帝先入袁尚府,有婦人被髮垢面,垂涕立紹妻劉後,文帝問之,劉答『是熙妻』,顧攬髮髻,以巾拭面,姿貌絕倫。既過,劉謂后『不憂死矣』!遂見納,有寵。」
- 《世說新語.惑溺》正文:「曹公之屠鄴也,令疾召甄,左右白:『五官中郎已將去。』公曰:『今年破賊正為奴。』」劉孝標注也引了《魏略》與《世語》,字句小有出入:《魏略》寫成曹丕對「袁夫人」說「扶甄令舉頭」;《世語》寫成「使令攬髮,以袖拭面」,劉夫人說的是「不復死矣」。
《世語》說曹丕先進的是「袁尚府」,地點跟《魏略》的「紹舍」不同。劇中這一夜劉夫人捧起的臉是她自己的兒子,她認不出來。
甄氏九歲喜書;荒年勸家人散糧
結論:喜書一事出自裴注引《魏書》;荒年勸家人散糧出自本傳,原文是拿存糧接濟親族鄰里,沒有「開倉」兩個字。
- 裴注引《魏書》:「年九歲,喜書,視字輒識,數用諸兄筆硯,兄謂后言:『汝當習女工。用書為學,當作女博士邪?』后答言:『聞古者賢女,未有不學前世成敗,以為己誡。不知書,何由見之?』」
- 本傳:「後天下兵亂,加以饑饉,百姓皆賣金銀珠玉寶物,時后家大有儲穀,頗以買之。后年十餘歲,白母曰:『今世亂而多買寶物,匹夫無罪,懷璧為罪。又左右皆飢乏,不如以穀振給親族鄰里,廣為恩惠也。』舉家稱善,即從后言。」
要留意:同卷裴松之評《魏書》,說它「其稱卞、甄諸后言行之善,皆難以實論」。《魏書》是魏國的官修史,寫后妃的好話要打折扣。九歲喜書、本頁前面卞夫人在孟津那幾條,都出自這部書。
劇中真甄氏寫一手隸書,是從她少時愛讀書、用哥哥的筆硯這一條延伸出來的。
焦觸、張南叛,二袁奔烏桓(205)
結論:205 年正月袁譚被殺的同一個月,袁熙的部將焦觸、張南倒戈,袁熙、袁尚逃往烏桓。
- 〈武帝紀〉建安十年:「是月,袁熙大將焦觸、張南等叛攻熙、尚,熙、尚奔三郡烏丸。觸等舉其縣降,封為列侯。」
- 〈袁紹傳〉:「熙、尚為其將焦觸、張南所攻,奔遼西烏丸。」焦觸自號幽州刺史,殺白馬歃盟,只有別駕韓珩不肯:「吾受袁公父子厚恩,今其破亡,智不能救,勇不能死,於義闕矣;若乃北面於曹氏,所弗能為也。」
「烏丸」就是烏桓,史書兩種寫法都有。〈武帝紀〉說「三郡烏丸」,〈袁紹傳〉說「遼西烏丸」,指的是同一批人,首領是遼西單于蹋頓。
白狼山之戰(207)
結論:207 年八月,曹操在白狼山遇上袁尚、袁熙與烏桓聯軍,張遼為先鋒,斬蹋頓;二袁帶著幾千騎逃往遼東投公孫康。
〈武帝紀〉建安十二年:「八月,登白狼山,卒與虜遇,眾甚盛。公車重在後,被甲者少,左右皆懼。公登高,望虜陣不整,乃縱兵擊之,使張遼為先鋒,虜眾大崩,斬蹋頓及名王已下,胡、漢降者二十餘萬口。遼東單于速僕丸及遼西、北平諸豪,棄其種人,與尚、熙奔遼東,眾尚有數千騎。」
曹操沒有追:「吾方使康斬送尚、熙首,不煩兵矣。」九月從柳城撤軍。
〈烏丸傳〉記同一場仗,年份寫成建安十一年,地名寫成「凡城」,和〈武帝紀〉不同。一般從〈武帝紀〉作 207 年。
公孫康斬二袁:「頭顱方行萬里」
結論:「頭顱方行萬里,何席之為」出自〈袁紹傳〉裴注引《典略》,說這句話的是袁熙,討蓆子的是袁尚。
裴注引《典略》:「尚為人有勇力,欲奪取康眾,與熙謀曰:『今到,康必相見,欲與兄手擊之,有遼東猶可以自廣也。』康亦心計曰:『今不取熙、尚,無以為說於國家。』乃先置其精勇於廄中,然後請熙、尚。熙、尚入,康伏兵出,皆縛之,坐於凍地。尚寒,求席,熙曰:『頭顱方行萬里,何席之為!』遂斬首。」
本傳只寫「公孫康誘斬之,送其首」。〈武帝紀〉寫九月曹操撤軍後,「康即斬尚、熙及速僕丸等,傳其首」。同一條裴注又引《吳書》說袁尚有個弟弟袁買一起逃到遼東,《曹瞞傳》說袁買是袁尚的姪子,裴松之寫「未詳」。
劇中跪在凍地上討蓆子的「袁尚」,是頂著他名字的親衛。
曹丕遣任氏
結論:這一條出自〈文昭甄皇后傳〉裴注引《魏書》,原指示寫的《魏略》對不上。
裴注引《魏書》:「其後帝欲遣任氏,后請於帝曰:『任既鄉黨名族,德、色,妾等不及也,如何遣之?』帝曰:『任性狷急不婉順,前後忿吾非一,是以遣之耳。』后流涕固請……帝不聽,遂出之。」
任氏只在這一段出現,名字、出身之外史書沒有別的記載。同樣出自《魏書》,裴松之「難以實論」那句評語也適用。
郭女王
結論:本傳記她字「女王」,是父親說「此乃吾女中王也」取的;曹丕被定為繼承人,她出過主意。
〈文德郭皇后傳〉本傳:
- 「后少而父永奇之曰:『此乃吾女中王也。』遂以女王為字。」
- 「早失二親,喪亂流離,沒在銅鞮侯家。太祖為魏公時,得入東宮。」曹操封魏公在 213 年。
- 「后有智數,時時有所獻納。文帝定為嗣,后有謀焉。」
- 「甄后之死,由后之寵也。」
裴注引《魏書》記她生於漢中平元年(184)三月,比曹丕大三歲。
甄氏失意、賜死
結論:本傳只用一句話交代:曹丕稱帝後寵愛郭后、李貴人、陰貴人,甄氏失意有怨言,曹丕大怒,221 年六月遣使賜死。
〈文昭甄皇后傳〉本傳:「黃初元年十月,帝踐阼。踐阼之後,山陽公奉二女以嬪於魏,郭后、李、陰貴人並愛幸,后愈失意,有怨言。帝大怒,二年六月,遣使賜死,葬於鄴。」
同處裴注引《魏書》說的完全是另一回事:曹丕三次下璽書要迎她入宮立后,她三讓,後來病重,「夏六月丁卯,崩於鄴」。裴松之直接駁回:「文帝之不立甄氏,及加殺害,事有明審」,說《魏書》「崇飾虛文」。本作照本傳。
「被髮覆面,以糠塞口」見〈文德郭皇后傳〉裴注引《漢晉春秋》,本頁年代表已列。劇中那句「怨言」,就是他寫下的〈塘上行〉。
曹丕擊劍,與鄧展比劍
結論:出自〈文帝紀〉評語下裴注引《典論.自敘》,曹丕自己寫的。他跟史阿學劍,酒席上拿甘蔗當劍,三次打中鄧展的手臂,最後一下正中額頭。
裴注引《典論》帝自敘:
- 「余又學擊劍,閱師多矣,四方之法各異,唯京師為善。桓、靈之間,有虎賁王越善斯術,稱於京師。河南史阿言昔與越遊,具得其法,余從阿學之精熟。」
- 「時酒酣耳熱,方食芋蔗,便以為杖,下殿數交,三中其臂,左右大笑。」
- 鄧展不服再比,「余知其欲突以取交中也,因偽深進,展果尋前,余卻腳鄛,正截其顙,坐中驚視。」
同一篇也寫他五歲學射、八歲能騎射,「每征,余常從」。
《典論.論文》「未若文章之無窮」
結論:原文見《文選》卷五十二。寫作時間沒有確切記載,通說在曹丕當上魏太子(217 年十月)以後。
《文選》卷五十二〈典論論文〉:「蓋文章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年壽有時而盡,榮樂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無窮。是以古之作者,寄身於翰墨,見意於篇籍,不假良史之辭,不託飛馳之勢,而聲名自傳於後。」
時間的依據:
- 〈文帝紀〉裴注引《魏書》:「帝初在東宮,疫癘大起,時人彫傷,帝深感歎……故論撰所著《典論》、詩賦,蓋百餘篇。」說的是他當太子、遇上大疫之後才編《典論》。大疫在 217 年。
- 〈論文〉評建安七子,末尾說「融等已逝,唯幹著論,成一家言」,寫的時候七子已經都不在了。
同一處裴注又引《吳歷》:「帝以素書所著《典論》及詩賦餉孫權,又以紙寫一通與張昭。」同一部書,送孫權的抄在絹上,送張昭的抄在紙上。
曹叡射鹿
結論:出自〈明帝紀〉裴注引《魏末傳》。曹丕射殺母鹿,要曹叡射小鹿,曹叡哭著不射,曹丕從此定了立他的心。
〈明帝紀〉裴注引《魏末傳》:「帝常從文帝獵,見子母鹿。文帝射殺鹿母,使帝射鹿子,帝不從,曰:『陛下已殺其母,臣不忍復殺其子。』因涕泣。文帝即放弓箭,以此深奇之,而樹立之意定。」
這條排在《魏略》之後:《魏略》說曹丕原本有意立「他姬子京兆王」,所以遲遲不立太子。本傳記曹叡「以其母誅,故未建為嗣」,直到曹丕病重的 226 年五月才立為太子。
〈洛神賦〉序「黃初三年」
結論:序寫「黃初三年,余朝京師」,李善注認為應是黃初四年。
〈洛神賦〉序(《文選》卷十九):「黃初三年,余朝京師,還濟洛川。古人有言,斯水之神,名曰宓妃。感宋玉對楚王神女之事,遂作斯賦。」
李善注在「余從京域,言歸東藩」句下:「《魏志》曰:黃初三年,立植為鄄城王。四年,徙封雍丘。其年朝京師。又〈文紀〉曰:黃初三年,行幸許。又曰:四年三月,還雒陽宮。然京域謂雒陽,東蕃即鄄城。《魏志》及諸詩序並云四年朝,此云三年,誤。一云《魏志》三年不言植朝,蓋《魏志》略也。」
李善的理由:黃初三年曹丕在許昌,不在洛陽,曹植無從到洛陽朝見;《魏志》與曹植其他詩序都記四年入朝。李善也留了另一說:《魏志》沒記三年入朝,可能只是漏寫。本頁年代表照序文列 222 年,兩說並存。
曹叡三子早夭,曹芳的來歷
結論:〈明帝紀〉記曹叡三個兒子都沒養大;繼位的曹芳是養子,〈三少帝紀〉說宮中的事秘密,沒人知道他從哪裡來。
- 〈明帝紀〉:清河王曹冏,226 年立為王,當年十月死;繁陽王曹穆,228 年立,229 年六月死;安平哀王曹殷,231 年生,232 年五月死。
- 〈三少帝紀〉:「齊王諱芳,字蘭卿。明帝無子,養王及秦王詢;宮省事祕,莫有知其所由來者。」裴注引《魏氏春秋》:「或云任城王楷子。」
劇中袁家的血傳到曹叡為止,依據就是這兩條。
司馬懿託孤,到司馬炎受禪
結論:曹叡病重時從外地急召司馬懿回京,與曹爽同受遺詔輔佐八歲的曹芳;高平陵之變(249)後曹魏大權到了司馬氏手上,254 年曹芳被廢,265 年司馬炎受魏帝禪位。
劇本裡只留一句「司馬家奪了曹家的天下」,這裡把史實補全。
- 急召回京。〈明帝紀〉景初三年(239)正月丁亥條下,裴注引《魏略》:「太尉宣王還至河內,帝驛馬召到,引入臥內……」太尉宣王就是司馬懿,當時正在班師途中。《晉書》卷一〈宣帝紀〉寫得更細:「帝大遽,乃乘追鋒車晝夜兼行,自白屋四百餘里,一宿而至。」這一段接在景初二年出征遼東的敘述之後。
- 「吾忍死待君」。《晉書》卷一〈宣帝紀〉:「引入嘉福殿臥內,升御床。帝流涕問疾,天子執帝手,目齊王曰:『以後事相託。死乃復可忍,吾忍死待君,得相見,無所復恨矣。』與大將軍曹爽並受遺詔輔少主。」〈明帝紀〉裴注引《魏氏春秋》的字句略有不同:「帝執宣王手,目太子曰:『死乃復可忍,朕忍死待君,君其與爽輔此。』」
- 曹芳八歲,抱司馬懿的脖子。同一處裴注,《魏略》記:「又教齊王令前抱宣王頸。」《魏氏春秋》記:「時太子芳年八歲,秦王九歲,在于御側。」曹芳當時封齊王,景初三年正月丁亥當天立為皇太子(〈三少帝紀〉:「景初三年正月丁亥朔,帝甚病,乃立為皇太子。是日,即皇帝位,大赦」),明帝當日崩於嘉福殿,年三十六。
- 高平陵之變(249)。《晉書》卷一〈宣帝紀〉:「嘉平元年春正月甲午,天子謁高平陵,爽兄弟皆從。」司馬懿趁皇帝離城,奏請廢曹爽兄弟,「乃收爽兄弟及其黨與何晏、丁謐、鄧颺、畢軌、李勝、桓範等誅之」。
- 254 年曹芳被廢。〈三少帝紀〉嘉平六年,太后令廢芳,「遣芳歸藩于齊,以避皇位」。
- 265 年司馬炎受禪。〈三少帝紀〉陳留王奐,咸熙二年十二月壬戌:「天祿永終,歷數在晉。詔群公卿士具儀設壇于南郊,使使者奉皇帝璽綬冊,禪位于晉嗣王,如漢魏故事。」《晉書》卷三〈武帝紀〉記晉方的儀式:「泰始元年冬十二月丙寅,設壇于南郊……魏帝稽協皇運,紹天明命以命炎。」咸熙二年與泰始元年是同一年,兩書的干支日不同,這裡照各書原文列出。
從曹叡死(239)到禪位(265)二十六年。曹叡三子早夭、曹芳是來歷不明的養子,這一脈的血親在曹叡手上斷了;篡位的是託孤大臣,跟袁家無關,本作也不替這件事加戲。
《禮記.內則》:十年出就外傅
結論:先秦禮書規定男孩十歲離開內室,到外面跟老師住,學書寫與計數。
《禮記.內則》:「十年,出就外傅,居宿於外,學書計,衣不帛襦褲。」外傅就是外面的老師;「居宿於外」是不再住在母親所在的內院。
第四卷〈司馬門〉裡曹丕說「禮上說,十年出就外傅,居宿於外。叡兒十二了,明天搬到外院,跟先生住」,依據是這一句。《內則》寫的是十歲,劇本裡的叡兒是 217 年,足歲十二(205 年出生),已經比禮書規定的晚了兩年。曹叡幾歲搬出去,史書沒有記載,這是本作設定。
〈薤露〉是漢代挽歌
結論:崔豹《古今注》說〈薤露〉〈蒿里〉本是田橫門人的喪歌,漢武帝時李延年分成兩曲,〈薤露〉送王公貴人;曹操借這個舊題寫了〈薤露行〉。
- 崔豹《古今注.音樂》:「〈薤露〉、〈蒿里〉,並喪歌也。出田橫門人。橫自殺,門人傷之,為之悲歌。言人命如薤上之露,易晞滅也。……至孝武時,李延年乃分為二曲。〈薤露〉送王公貴人,〈蒿里〉送士大夫庶人。使挽柩者歌之,世呼為挽歌。」
- 《古今注》錄的歌詞:「薤上朝露何易晞,露晞明朝還復滋,人死一去何時歸。」《樂府詩集》卷二十七收的古辭作「薤上露,何易晞。露晞明朝更復落,人死一去何時歸」,字句不同。
- 《樂府詩集》卷二十七同一條又引《樂府解題》,舉《左傳》齊將歌〈虞殯〉,說喪歌「不自田橫始」。
- 曹操〈薤露行〉(《樂府詩集》卷二十七)開頭:「惟漢二十二世,所任誠不良。」寫的是何進、董卓之亂,借喪歌的題目哭漢室。
《古今注》是西晉人寫的,田橫的故事是它的說法。
四、書寫與字體
東漢末到三國初,正式的文書用隸書,急件、書信用草書(後來叫章草);行書剛由劉德升傳給鍾繇、胡昭,楷書要再晚一些才成形。寫在竹木簡、絹上,也寫在紙上。本作的道具與字跡照這個年代來畫。
隸書
衛恆《四體書勢》(《晉書.衛恆傳》收錄):「秦既用篆,奏事繁多,篆字難成,即令隸人佐書,曰隸字。漢因行之,獨符、印璽、幡信、題署用篆。隸書者,篆之捷也。」
漢代正式的隸書又叫「八分」,筆畫向左右開展,捺筆收尾有一道往右上挑的波勢。張懷瓘《書斷》卷上〈八分〉引王愔:「次仲始以古書方廣少波勢,建初中以隸草作楷法,字方八分,言有模楷。」書家後來把這種起筆藏鋒、收筆挑出的寫法叫「蠶頭燕尾」。
漢末寫隸書的名家,《四體書勢》記了師宜官、梁鵠:師宜官「大則一字徑丈,小則方寸千言」;梁鵠後來投劉表,曹操破荊州後找到他,「魏武帝懸著帳中,及以釘壁玩之,以為勝宜官。今宮殿題署多是鵠篆」。曹家宮殿的匾額就出自他手。
章草
章草是草寫的隸書,字字分開,捺筆仍有波勢。
- 《書斷》卷上〈章草〉:「案章草者,漢黃門令史游所作也。……王愔云:漢元帝時史游作《急就章》,解散隸體,粗書之,漢俗簡墮,漸以行之是也。」又說東漢章帝時杜度善草書,「上貴其跡,詔使草書上事。魏文帝亦令劉廣通草書上事。蓋因章奏,後世謂之章草。」章草名稱的由來,《書斷》列了不只一說。
- 用途:崔瑗〈草書勢〉(收在《四體書勢》)說草書「應時諭指,用於卒迫。兼功并用,愛日省力」,是趕時間用的字。《書斷》說它起初「惟君長告令臣下則可」。
- 張芝(字伯英):《四體書勢》說他「凡家之衣帛,必書而後練之。臨池學書,池水盡黑」,「寸紙不見遺,至今世尤寶其書,韋仲將謂之草聖」。《書斷》:「章草之書,字字區別,張芝變為今草」,上下字牽連的今草從他開始。
劇中袁顯甫寫的是軍中章草,依據在此。
行書與楷書
《四體書勢》:「魏初有鍾、胡二家為行書法,俱學之於劉德升,而鍾氏小異,然亦各有巧,今大行於世云。」鍾是鍾繇,胡是胡昭。
楷書成形較晚。唐代張懷瓘《書斷》卷中把鍾繇列在「隸書」神品的第一位,唐人所說的「隸書」,學者一般認為就是今天的楷書;鍾繇因此被當成楷書的開山。建安年間的日常書寫,還看不到成熟的楷書。
紙與簡
- 《後漢書.宦者列傳.蔡倫傳》:「自古書契多編以竹簡,其用縑帛者謂之為紙。縑貴而簡重,並不便於人。倫乃造意,用樹膚、麻頭及敝布、魚網以為紙。元興元年奏上之,帝善其能,自是莫不從用焉,故天下咸稱『蔡侯紙』。」元興元年是 105 年。
- 東漢末劉熙《釋名.釋書契》筆、硯、墨、紙、簡、札、牘並列:「紙,砥也,謂平滑如砥石也。」「札,櫛也,編之如櫛齒相比也。」「簡,間也,編之篇篇有間也。」
- 到建安、黃初年間,紙與絹都在用:前面引過《吳歷》,曹丕的《典論》一份抄在絹上送孫權,一份抄在紙上送張昭。
五、地理
- 鄴城:冀州州治,袁紹、袁尚的根據地,204 年城破後成了曹操的大本營。城西有漳水,曹操「決漳水灌城」用的就是這條河(〈武帝紀〉)。城西北有三臺,《水經注》卷十〈濁漳水〉:「城之西北有三臺,皆因城為之基,巍然崇舉,其高若山,建安十五年魏武所起。」中間是銅雀臺,「高十丈,有屋百一間」;南邊金虎臺;北邊冰井臺,「上有冰室,室有數井」。〈武帝紀〉記 210 年冬作銅雀臺、213 年九月作金虎臺。
- 洛陽:東漢的京城,董卓之亂被燒。曹操 220 年正月死在洛陽;曹丕稱帝後「初營洛陽宮」,定都於此(〈文帝紀〉)。曹植入朝、作〈洛神賦〉,都在洛陽一帶。
- 洛水:流經洛陽城南。〈洛神賦〉序「還濟洛川」,李善注:「洛川,洛水之川也。」傳說的洛水之神叫宓妃。本作的洛神祠設在鄴城,是本作設定。
- 平原:在鄴城東邊,青州平原郡。袁譚曾據守平原,204 年袁尚攻平原時,曹操趁虛圍鄴(〈袁紹傳〉)。211 年曹植封平原侯(〈陳思王植傳〉)。
- 中山:在鄴城北邊,冀州中山國。甄氏是「中山無極人」(〈文昭甄皇后傳〉);204 年袁尚救鄴失敗,「尚奔中山」(〈袁紹傳〉)。
- 幽州:冀州以北,今北京一帶。袁熙出鎮幽州,甄氏「留養姑」(〈文昭甄皇后傳〉),所以城破時她在鄴城。
- 烏桓柳城:遼西烏桓的大本營,在幽州塞外。207 年曹操出盧龍塞,「東指柳城」,在白狼山打敗烏桓(〈武帝紀〉)。
- 遼東襄平:遼東郡治,公孫氏的根據地。公孫度「本遼東襄平人也」(〈公孫度傳〉)。207 年二袁逃到這裡,被公孫康所殺。
- 孟津:洛陽北邊的黃河渡口。211 年曹操西征關中,卞夫人隨軍「留孟津」(〈文昭甄皇后傳〉裴注引《魏書》)。
- 譙:曹家的故鄉,曹操是「沛國譙人」(〈武帝紀〉)。魏建國後,《水經注》說:「魏因漢祚,復都洛陽,以譙為先人本國,許昌為漢之所居,長安為西京之遺跡,鄴為王業之本基,故號『五都』也。」
六、器物
劇中出現的幾樣東西,漢末是什麼樣子。
燈與蠟燭
漢代夜裡主要點油燈,燒的是動植物的油脂,有陶燈也有青銅燈。河北滿城漢墓出土的長信宮燈,宮女跪坐捧燈,煙從袖子進到中空的身體裡;燈罩上的殘留物推測是動物脂肪或蠟。
蠟燭在漢代有,但稀罕:
- 《西京雜記》卷四記閩越王獻給漢高帝「石蜜五斛、蜜燭二百枚」,當成貢品。
- 西晉石崇鬥富,「用蠟燭作炊」(《世說新語.汰侈》),可見到西晉還是豪奢的象徵。
- 清代洪亮吉《北江詩話》卷四考過:古人的燭「或用麻,或用木蓼,或用胡麻,或用脂膏」,東漢《潛夫論》才出現「脂蠟明燈」,「三國以後,方屢見於書」,結論是「蠟燭容起於東漢以後」。他也懷疑《西京雜記》那條不可靠。
所以袁府、曹府夜裡點的,以油燈為主。
席與榻
漢末人坐在地上的席,或坐在矮榻上。劉熙《釋名.釋床帳》:「人所坐臥曰床」,「長狹而卑曰榻,言其鵪榻然近地也。小者獨坐,主人無二,獨所坐也。」「席,釋也,可卷可釋也。」同一篇列了床、榻、枰、几、筵、席、簟、褥,沒有椅子。
輦與輿
漢末人抬的代步工具叫輦、輿。《釋名.釋車》:「輦車,人所輦也。」「輿,舉也。」〈明悼毛皇后傳〉記曹叡寵毛氏,「出入與同輿輦」。「轎」這個名稱與有廂的轎子,要到宋代才普遍,宋以前多叫肩輦、步輦。
銅鏡
《釋名.釋首飾》:「鏡,景也,言有光景也。」漢代的鏡子是青銅鑄的,背面有紐與紋飾,正面磨亮照人。劇中甄夫人對著銅鏡練笑,就是這種鏡子。
簪、笄與釵
《釋名.釋首飾》:「笄,係也,所以係冠使不墜也。」「簪,兟也,以兟連冠於髮也。」又有「爵釵,釵頭及上施爵也」,爵就是雀,釵頭上做成鳥形的釵。劇中的金燕簪是本作設計,形制與漢代鳥形髮飾相近。
耳杯
漢代喝酒用的杯子,橢圓、淺腹,兩側各有一個半月形的耳,所以叫耳杯,也叫羽觴。從戰國用到魏晉,各地漢墓出土很多,有漆、銅、陶等材質;漆耳杯最常見。
本作設定:第五卷〈餞行〉(曹植出征前夜,甄夫人替他斟酒)用的是漆耳杯,黑外紅裡的淺橢圓杯;〈被髮覆面〉賜死那一幕用的是青銅高腳酒杯,兩場的杯子不是同一種。賜死用的酒壺是東漢的青銅提梁壺,圓肚、有蓋鈕、一個短壺嘴。史書沒有記載賜死用什麼杯子,兩種杯形都是本作的選擇。
喪服
漢代的喪服用麻布,依親疏分等級。《釋名.釋喪制》:「三日不生,生者成服曰縗。」「絞帶,絞麻緦為帶也。三年之縗曰斬,不緝其末,直翦斬而已。」妻為夫服最重的斬衰,用最粗的麻布,衣邊剪開後不縫。
七、本作設定(史書沒有寫的)
以下是本作為了故事補上的地方,史書沒有記載,也沒有否定:
- 官渡之戰那年(200),袁尚十六歲隨父從軍。
- 東鄉公主生於建安十六年(211)。
- 郭女王於建安十八年(213)進曹丕府中。
- 216 年東征時曹植的去向,史書空白,本作讓他留在鄴城。
- 袁紹「發病歐血」寫成回鄴城後吐血在案上。
- 洛神祠設在鄴城,劉夫人殺的五個寵妾沉進祠底的古泉。
- 204 年袁尚沒有逃往中山,帶殘兵殺回城中;鄴城破城那夜他墜入古泉,變成甄氏的樣子。
- 207 年遼東送來的「袁尚」首級,是頂著他名字的親衛。
- 〈燕歌行〉的第一份定本,是他用章草謄的;〈塘上行〉是他寫的,用的是嫂嫂的隸書。
- 曹丕收著一口從袁府抄來的箱子,裡面是袁顯甫的軍令與他後來寫的詩、信。
出處連結
- 《三國志》:https://zh.wikisource.org/wiki/三國志
- 《昭明文選》卷二十七:https://zh.wikisource.org/wiki/昭明文選/卷27
- 《宋書》卷二十一:https://zh.wikisource.org/wiki/宋書/卷21
- 《樂府詩集》卷三十二:https://zh.wikisource.org/wiki/樂府詩集_(四庫全書本)/卷032
- 《玉臺新詠》卷九:https://zh.wikisource.org/wiki/玉臺新詠集_(四部叢刊本)/卷之九
- 《全三國文》卷四(曹丕諸賦):https://zh.wikisource.org/wiki/全三國文/卷4
- 《曹子建集》卷一:https://zh.wikisource.org/wiki/曹子建集/卷一
- 《世說新語.規箴》:https://zh.wikisource.org/wiki/世說新語/規箴
- 《爾雅注疏》卷四:https://zh.wikisource.org/wiki/爾雅註疏/卷04
- 《三國志》卷一〈武帝紀〉
- 《三國志》卷二〈文帝紀〉(裴注引《典論.自敘》、《魏書》、《吳歷》)
- 《三國志》卷三〈明帝紀〉
- 《三國志》卷四〈三少帝紀〉
- 《三國志》卷五〈后妃傳〉
- 《晉書》卷一〈宣帝紀〉
- 《晉書》卷三〈武帝紀〉
- 《禮記.內則》
- 《三國志》卷六〈袁紹傳〉
- 《三國志》卷八〈公孫度傳〉
- 《三國志》卷十九〈陳思王植傳〉
- 《三國志》卷三十〈烏丸傳〉
- 《世說新語.惑溺》
- 《世說新語.汰侈》
- 《昭明文選》卷十九〈洛神賦〉
- 《昭明文選》卷二十八陸機〈塘上行〉
- 《昭明文選》卷五十二〈典論論文〉
- 《樂府詩集》卷二十七(四庫全書本)
- 《樂府詩集》卷三十五(四庫全書本)
- 崔豹《古今注》
- 衛恆《四體書勢》
- 張懷瓘《書斷》卷上
- 張懷瓘《書斷》卷中
- 《後漢書》卷七十八〈蔡倫傳〉
- 劉熙《釋名》卷四〈釋首飾〉
- 劉熙《釋名》卷六〈釋床帳〉〈釋書契〉
- 劉熙《釋名》卷七〈釋車〉
- 劉熙《釋名》卷八〈釋喪制〉
- 《水經注》卷十〈濁漳水〉
- 《西京雜記》卷四
- 洪亮吉《北江詩話》卷四
- 長信宮燈(維基百科)
- 羽觴(維基百科)
- 轎(維基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