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泉.袁真跡史料考證史書怎麼寫、演義怎麼改、哪裡是本作的設定

洛泉.袁真跡 · 史料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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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泉.袁真跡》是一部 Larch 視覺小說:建安九年鄴城破城之夜,袁紹的幼子袁尚墜入洛神祠的古泉,醒來成了嫂嫂甄氏的模樣,從此以甄氏的身分活在曹家。

這一頁整理故事背後的史料與考證:史書怎麼寫、我們查了什麼、哪裡是本作的設定。這是遊戲的第六章,含劇情與結局,建議玩完五卷再看。

劇本裡凡是引用史書的地方,都照這一頁的考證寫;查不到或史書沒寫的,就標成「本作設定」。引文都到維基文庫對過原文,異體字改成通行字。


一、年代表(史實)

年 史實 出處
202 袁紹病死;死前「發病歐血」 《三國志.袁紹傳》
204 曹操破鄴城;曹丕納袁熙之妻甄氏 《三國志.文昭甄皇后傳》
205(或 204) 曹叡出生 《三國志.明帝紀》及裴注
207 遼東公孫康斬袁熙、袁尚,傳首曹操 《三國志.袁紹傳》
208 正月 曹操在鄴城作玄武池以肄舟師 《三國志.武帝紀》
208 七月 曹操南征荊州;冬,赤壁之敗 《三國志.武帝紀》
209 三月軍至譙;七月東征合肥;十二月還譙 《三國志.武帝紀》
210 冬 作銅雀臺 《三國志.武帝紀》
211 七月 曹操西征關中;卞夫人隨軍,留孟津,「體小不安」;曹丕留守鄴 《三國志.文昭甄皇后傳》裴注引《魏書》
212 春 銅雀臺新成,曹操率諸子登臺作賦 曹丕〈登臺賦〉序;《三國志.陳思王植傳》
213 曹操受封魏公 《三國志.武帝紀》
214 秋 曹操征孫權,留曹植守鄴 《三國志.陳思王植傳》
216 曹操東征,卞夫人、曹丕、曹叡、東鄉公主皆從,甄氏以病留鄴 《三國志.文昭甄皇后傳》
217 大疫;徐幹、陳琳、應瑒、劉楨等一時俱逝 曹丕〈與吳質書〉
217 曹植醉,乘車行馳道中,開司馬門出;十月,曹丕立為魏太子 《三國志.陳思王植傳》、〈武帝紀〉
219 關羽圍曹仁,曹植醉不能受命 《三國志.陳思王植傳》;《魏氏春秋》
219 九月 魏諷謀反,坐死者數千人 《三國志.武帝紀》裴注引《世語》
220 正月 曹操死於洛陽;曹丕嗣位魏王 《三國志.武帝紀》
220 曹叡年十五,封武德侯 《三國志.明帝紀》
220 十月 漢獻帝禪位,曹丕稱帝,定都洛陽 《三國志.文帝紀》
221 六月 甄氏賜死於鄴,「被髮覆面,以糠塞口」 《三國志.文昭甄皇后傳》及裴注
222 曹植朝京師,還濟洛川,作〈洛神賦〉 〈洛神賦〉序
226 曹丕死,曹叡即位 《三國志.文帝紀》、〈明帝紀〉
235 郭太后死 《三國志.文德郭皇后傳》
239 曹叡死 《三國志.明帝紀》

二、稱謂

誰對誰 用法 依據
妻對丈夫 當面稱「君」,自稱「妾」 〈孔雀東南飛〉劉蘭芝:「君當作磐石,妾當作蒲葦」
丈夫對妻 稱「卿」 〈孔雀東南飛〉焦仲卿:「卿但暫還家」
下人對貴家子弟 稱「公子」 妻子當面不這樣叫丈夫;本作初稿曾誤用,已改正
嫂嫂當面稱丈夫的弟弟 「小郎」或「叔」 《世說新語.規箴》王衍妻郭氏:「以小郎囑新婦」;《爾雅.釋親》:「夫之弟為叔」
嫂嫂對人提起丈夫的弟弟 稱爵位(211 起平原侯、214 起臨菑侯) 《三國志.陳思王植傳》
「小叔」 本作不用 目前查到最早見於唐代司馬貞《史記索隱》的注文,當面稱呼要到宋元以後
公婆稱媳婦 「新婦」 《三國志.文昭甄皇后傳》裴注引《魏書》卞夫人語

三、逐項查證

赤壁那年,曹丕在哪裡

結論:隨軍南征,不在鄴城。 曹丕 208 年七月隨曹操南征荊州,209 年又從譙東征合肥,大約 210 年春才回到鄴城。

保留:這幾篇賦是類書節錄,只能證明他隨大軍南征,不能證明他親臨赤壁前線。

〈燕歌行〉的字句

「群燕辭歸雁南翔」還是「鵠南翔」,兩種都有版本依據:

本作採《文選》版,上下句用同一個系統。〈燕歌行〉史書沒有繫年,本作沒有把它寫成赤壁戰敗後所作。

寫作年代:維基百科〈曹丕〉條說「據考寫於建安十二年(207)」,沒有標出考證者;史書沒有繫年。劇本裡曹丕寫這首詩是建安十三年(208)正月之後的一個夜裡,是戲劇時間,與 207 年的說法差一年,本作沒有依據任何一說。

「我基於爾三世矣」

出自《三國志.明帝紀》裴注引《魏書》:「帝生數歲而有岐嶷之姿,武皇帝異之,曰:『我基於爾三世矣。』」原文只說曹叡「生數歲」,沒有確切年齡與場合。本作放在曹叡五歲時。

曹叡的生年

〈明帝紀〉記他死時「年三十六」,推算生於 204 年。裴松之考證甄氏 204 年八月才入曹家,認為應生於 205 年。本作從裴松之說。

銅雀臺什麼時候蓋好

〈武帝紀〉記建安十五年(210)冬「作銅雀臺」;曹丕〈登臺賦〉序:「建安十七年春,遊西園,登銅雀臺,命余兄弟並作。」合起來看,大約 212 年春完工。

卞夫人在孟津

〈文昭甄皇后傳〉裴注引《魏書》:211 年曹操西征,卞夫人隨軍,留孟津,「體小不安」;甄氏在鄴城擔憂,晝夜泣涕,不信左右說病已好,直到卞夫人的親筆信回來才信。次年大軍還鄴,卞夫人嘆「此真孝婦也」。

「叡等自隨夫人,我當何憂」

216 年東征,甄氏病留鄴城;次年卞夫人回來,見她「顏色更盛」,問她為什麼。甄氏答:「叡等自隨夫人,我當何憂!」(〈文昭甄皇后傳〉裴注引《魏書》)

〈塘上行〉的作者

結論:三說並列的原文在《文選》卷二十八陸機〈塘上行〉的李善注,引《歌錄》。《樂府詩集》卷三十五引的《歌錄》只有古辭、甄后兩說,《樂府解題》提到晉樂奏的是魏武帝的〈蒲生〉篇。本作採甄后說。

整理一下:題甄后作的有《玉臺新詠》、《鄴都故事》、《歌錄》的一說、《樂府解題》說的「諸集錄」;題魏文帝的只見《文選》李善注引《歌錄》;題魏武帝的有晉樂所奏與《歌錄》一說。本作採甄后說。

兩個本子的結尾不同。晉樂所奏本最後一解是「出亦復苦愁,入亦復苦愁。邊地多悲風,樹木何蕭蕭」;本辭作「出亦復苦愁,入亦復苦愁。邊地多悲風,樹木何脩脩。從君致獨樂,延年壽千秋」。劇中引的「樹木何修修」照的是本辭(「脩」「修」通用)。

郭太后之死

史料有兩說: - 《漢晉春秋》:曹叡屢次問生母死狀,郭太后答「先帝自殺,何以責問我?且汝為人子,可追讎死父,為前母枉殺後母邪?」曹叡怒,逼殺之,令殯葬如甄后故事。 - 《魏略》:郭太后憂懼暴崩,李夫人事後才說出甄后被讒害死、被髮覆面的經過。

本作採《漢晉春秋》。

《漢晉春秋》那一段,見《三國志》卷五〈文德郭皇后傳〉裴注,原文:

這段注文接在正文「青龍三年春,后崩於許昌」(235 年)之後。意思是:明帝(曹叡)知道生母死得冤,多次哭著問,郭后反問「先帝自殺,何以責問我」,還說兒子不該為前母報仇、殺後母。明帝大怒,逼死郭后,殯葬時照甄后當年的做法。劇本把這句改成白話:「是先帝自己要殺她,你來問我?」

《魏略》那一條(同卷裴注):「及太后崩,夫人乃說甄后見譖之禍,不獲大斂,被髮覆面。」夫人指李夫人。兩書對郭后怎麼死、甄后怎麼葬的說法不同,史料考證前面已並列。

李夫人

史書只有《魏略》兩句:甄后臨死「以帝屬李夫人」;郭太后死後,李夫人說出甄后見害之禍。她的出身、與甄后的交情史書都沒有寫,劇中的樣子是本作設定。

東鄉公主

史書只記她是甄后所生,以及 216 年隨軍東征。生年、婚配、卒年都沒有記載,連本名也沒有留下。

曹植醉不受命

〈陳思王植傳〉:219 年曹仁為關羽所圍,曹操以曹植為南中郎將往救,「植醉不能受命」。裴注引《魏氏春秋》說是曹丕臨行前逼他喝醉的。

首級與牽招

207 年遼東送來袁熙、袁尚的首級,懸於馬市示眾;袁尚舊部牽招在首級下設祭,曹操義之。(《三國志.牽招傳》)

袁尚貌美,袁紹想立他

結論:本傳與裴注都記袁尚長得好,父母都偏愛他,袁紹想立他為嗣,沒來得及公開就死了。

同一條裴注的末尾記三兄弟的字:「譚字顯思。熙字顯弈。尚字顯甫。」劇中曹丕叫他「顯甫」,就是從這裡來。

劉夫人殺五妾

結論:裴注引《典論》記劉夫人在袁紹死後、還沒入殮之前,殺了袁紹寵愛的五個妾,又剃髮塗面毀她們的形體;袁尚接著殺光這五人的家屬。

裴注引《典論》,緊接在上一條之後:「劉氏性酷妒,紹死,僵尸未殯,寵妾五人,劉盡殺之。以為死者有知,當復見紹於地下,乃髡頭墨面以毀其形。尚又為盡殺死者之家。」

這一段出自曹丕自己寫的《典論》,作者是袁家的對頭,讀的時候要記得這一層。殺妾之後的事(屍體去了哪裡),史書沒有記載;本作讓五人沉進洛神祠的古泉,是本作設定。

鄴城之戰(204)

結論:曹操從二月圍到八月;五月決漳水灌城,城中餓死過半;八月審配的姪子審榮夜開東門,城破,審配被擒,不屈而死。

審配最後的話,見〈袁紹傳〉裴注引《先賢行狀》:

另有一說:樂資《山陽公載記》與袁暐《獻帝春秋》說審配戰敗後躲進井裡被抓。裴松之認為「配一代之烈士,袁氏之死臣,豈當數窮之日,方逃身於井」,不採。本作照《先賢行狀》。

曹丕入袁府見甄氏,劉夫人在場

結論:兩種裴注都記曹丕進袁府時,甄氏在劉夫人身邊;是劉夫人當面讓甄氏抬起頭來。細節兩書不同。

《世語》說曹丕先進的是「袁尚府」,地點跟《魏略》的「紹舍」不同。劇中這一夜劉夫人捧起的臉是她自己的兒子,她認不出來。

甄氏九歲喜書;荒年勸家人散糧

結論:喜書一事出自裴注引《魏書》;荒年勸家人散糧出自本傳,原文是拿存糧接濟親族鄰里,沒有「開倉」兩個字。

要留意:同卷裴松之評《魏書》,說它「其稱卞、甄諸后言行之善,皆難以實論」。《魏書》是魏國的官修史,寫后妃的好話要打折扣。九歲喜書、本頁前面卞夫人在孟津那幾條,都出自這部書。

劇中真甄氏寫一手隸書,是從她少時愛讀書、用哥哥的筆硯這一條延伸出來的。

焦觸、張南叛,二袁奔烏桓(205)

結論:205 年正月袁譚被殺的同一個月,袁熙的部將焦觸、張南倒戈,袁熙、袁尚逃往烏桓。

「烏丸」就是烏桓,史書兩種寫法都有。〈武帝紀〉說「三郡烏丸」,〈袁紹傳〉說「遼西烏丸」,指的是同一批人,首領是遼西單于蹋頓。

白狼山之戰(207)

結論:207 年八月,曹操在白狼山遇上袁尚、袁熙與烏桓聯軍,張遼為先鋒,斬蹋頓;二袁帶著幾千騎逃往遼東投公孫康。

〈武帝紀〉建安十二年:「八月,登白狼山,卒與虜遇,眾甚盛。公車重在後,被甲者少,左右皆懼。公登高,望虜陣不整,乃縱兵擊之,使張遼為先鋒,虜眾大崩,斬蹋頓及名王已下,胡、漢降者二十餘萬口。遼東單于速僕丸及遼西、北平諸豪,棄其種人,與尚、熙奔遼東,眾尚有數千騎。」

曹操沒有追:「吾方使康斬送尚、熙首,不煩兵矣。」九月從柳城撤軍。

〈烏丸傳〉記同一場仗,年份寫成建安十一年,地名寫成「凡城」,和〈武帝紀〉不同。一般從〈武帝紀〉作 207 年。

公孫康斬二袁:「頭顱方行萬里」

結論:「頭顱方行萬里,何席之為」出自〈袁紹傳〉裴注引《典略》,說這句話的是袁熙,討蓆子的是袁尚。

裴注引《典略》:「尚為人有勇力,欲奪取康眾,與熙謀曰:『今到,康必相見,欲與兄手擊之,有遼東猶可以自廣也。』康亦心計曰:『今不取熙、尚,無以為說於國家。』乃先置其精勇於廄中,然後請熙、尚。熙、尚入,康伏兵出,皆縛之,坐於凍地。尚寒,求席,熙曰:『頭顱方行萬里,何席之為!』遂斬首。」

本傳只寫「公孫康誘斬之,送其首」。〈武帝紀〉寫九月曹操撤軍後,「康即斬尚、熙及速僕丸等,傳其首」。同一條裴注又引《吳書》說袁尚有個弟弟袁買一起逃到遼東,《曹瞞傳》說袁買是袁尚的姪子,裴松之寫「未詳」。

劇中跪在凍地上討蓆子的「袁尚」,是頂著他名字的親衛。

曹丕遣任氏

結論:這一條出自〈文昭甄皇后傳〉裴注引《魏書》,原指示寫的《魏略》對不上。

裴注引《魏書》:「其後帝欲遣任氏,后請於帝曰:『任既鄉黨名族,德、色,妾等不及也,如何遣之?』帝曰:『任性狷急不婉順,前後忿吾非一,是以遣之耳。』后流涕固請……帝不聽,遂出之。」

任氏只在這一段出現,名字、出身之外史書沒有別的記載。同樣出自《魏書》,裴松之「難以實論」那句評語也適用。

郭女王

結論:本傳記她字「女王」,是父親說「此乃吾女中王也」取的;曹丕被定為繼承人,她出過主意。

〈文德郭皇后傳〉本傳:

裴注引《魏書》記她生於漢中平元年(184)三月,比曹丕大三歲。

甄氏失意、賜死

結論:本傳只用一句話交代:曹丕稱帝後寵愛郭后、李貴人、陰貴人,甄氏失意有怨言,曹丕大怒,221 年六月遣使賜死。

〈文昭甄皇后傳〉本傳:「黃初元年十月,帝踐阼。踐阼之後,山陽公奉二女以嬪於魏,郭后、李、陰貴人並愛幸,后愈失意,有怨言。帝大怒,二年六月,遣使賜死,葬於鄴。」

同處裴注引《魏書》說的完全是另一回事:曹丕三次下璽書要迎她入宮立后,她三讓,後來病重,「夏六月丁卯,崩於鄴」。裴松之直接駁回:「文帝之不立甄氏,及加殺害,事有明審」,說《魏書》「崇飾虛文」。本作照本傳。

「被髮覆面,以糠塞口」見〈文德郭皇后傳〉裴注引《漢晉春秋》,本頁年代表已列。劇中那句「怨言」,就是他寫下的〈塘上行〉。

曹丕擊劍,與鄧展比劍

結論:出自〈文帝紀〉評語下裴注引《典論.自敘》,曹丕自己寫的。他跟史阿學劍,酒席上拿甘蔗當劍,三次打中鄧展的手臂,最後一下正中額頭。

裴注引《典論》帝自敘:

同一篇也寫他五歲學射、八歲能騎射,「每征,余常從」。

《典論.論文》「未若文章之無窮」

結論:原文見《文選》卷五十二。寫作時間沒有確切記載,通說在曹丕當上魏太子(217 年十月)以後。

《文選》卷五十二〈典論論文〉:「蓋文章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年壽有時而盡,榮樂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無窮。是以古之作者,寄身於翰墨,見意於篇籍,不假良史之辭,不託飛馳之勢,而聲名自傳於後。」

時間的依據:

同一處裴注又引《吳歷》:「帝以素書所著《典論》及詩賦餉孫權,又以紙寫一通與張昭。」同一部書,送孫權的抄在絹上,送張昭的抄在紙上。

曹叡射鹿

結論:出自〈明帝紀〉裴注引《魏末傳》。曹丕射殺母鹿,要曹叡射小鹿,曹叡哭著不射,曹丕從此定了立他的心。

〈明帝紀〉裴注引《魏末傳》:「帝常從文帝獵,見子母鹿。文帝射殺鹿母,使帝射鹿子,帝不從,曰:『陛下已殺其母,臣不忍復殺其子。』因涕泣。文帝即放弓箭,以此深奇之,而樹立之意定。」

這條排在《魏略》之後:《魏略》說曹丕原本有意立「他姬子京兆王」,所以遲遲不立太子。本傳記曹叡「以其母誅,故未建為嗣」,直到曹丕病重的 226 年五月才立為太子。

〈洛神賦〉序「黃初三年」

結論:序寫「黃初三年,余朝京師」,李善注認為應是黃初四年。

〈洛神賦〉序(《文選》卷十九):「黃初三年,余朝京師,還濟洛川。古人有言,斯水之神,名曰宓妃。感宋玉對楚王神女之事,遂作斯賦。」

李善注在「余從京域,言歸東藩」句下:「《魏志》曰:黃初三年,立植為鄄城王。四年,徙封雍丘。其年朝京師。又〈文紀〉曰:黃初三年,行幸許。又曰:四年三月,還雒陽宮。然京域謂雒陽,東蕃即鄄城。《魏志》及諸詩序並云四年朝,此云三年,誤。一云《魏志》三年不言植朝,蓋《魏志》略也。」

李善的理由:黃初三年曹丕在許昌,不在洛陽,曹植無從到洛陽朝見;《魏志》與曹植其他詩序都記四年入朝。李善也留了另一說:《魏志》沒記三年入朝,可能只是漏寫。本頁年代表照序文列 222 年,兩說並存。

曹叡三子早夭,曹芳的來歷

結論:〈明帝紀〉記曹叡三個兒子都沒養大;繼位的曹芳是養子,〈三少帝紀〉說宮中的事秘密,沒人知道他從哪裡來。

劇中袁家的血傳到曹叡為止,依據就是這兩條。

司馬懿託孤,到司馬炎受禪

結論:曹叡病重時從外地急召司馬懿回京,與曹爽同受遺詔輔佐八歲的曹芳;高平陵之變(249)後曹魏大權到了司馬氏手上,254 年曹芳被廢,265 年司馬炎受魏帝禪位。

劇本裡只留一句「司馬家奪了曹家的天下」,這裡把史實補全。

從曹叡死(239)到禪位(265)二十六年。曹叡三子早夭、曹芳是來歷不明的養子,這一脈的血親在曹叡手上斷了;篡位的是託孤大臣,跟袁家無關,本作也不替這件事加戲。

《禮記.內則》:十年出就外傅

結論:先秦禮書規定男孩十歲離開內室,到外面跟老師住,學書寫與計數。

《禮記.內則》:「十年,出就外傅,居宿於外,學書計,衣不帛襦褲。」外傅就是外面的老師;「居宿於外」是不再住在母親所在的內院。

第四卷〈司馬門〉裡曹丕說「禮上說,十年出就外傅,居宿於外。叡兒十二了,明天搬到外院,跟先生住」,依據是這一句。《內則》寫的是十歲,劇本裡的叡兒是 217 年,足歲十二(205 年出生),已經比禮書規定的晚了兩年。曹叡幾歲搬出去,史書沒有記載,這是本作設定。

〈薤露〉是漢代挽歌

結論:崔豹《古今注》說〈薤露〉〈蒿里〉本是田橫門人的喪歌,漢武帝時李延年分成兩曲,〈薤露〉送王公貴人;曹操借這個舊題寫了〈薤露行〉。

《古今注》是西晉人寫的,田橫的故事是它的說法。


四、書寫與字體

東漢末到三國初,正式的文書用隸書,急件、書信用草書(後來叫章草);行書剛由劉德升傳給鍾繇、胡昭,楷書要再晚一些才成形。寫在竹木簡、絹上,也寫在紙上。本作的道具與字跡照這個年代來畫。

隸書

衛恆《四體書勢》(《晉書.衛恆傳》收錄):「秦既用篆,奏事繁多,篆字難成,即令隸人佐書,曰隸字。漢因行之,獨符、印璽、幡信、題署用篆。隸書者,篆之捷也。」

漢代正式的隸書又叫「八分」,筆畫向左右開展,捺筆收尾有一道往右上挑的波勢。張懷瓘《書斷》卷上〈八分〉引王愔:「次仲始以古書方廣少波勢,建初中以隸草作楷法,字方八分,言有模楷。」書家後來把這種起筆藏鋒、收筆挑出的寫法叫「蠶頭燕尾」。

漢末寫隸書的名家,《四體書勢》記了師宜官、梁鵠:師宜官「大則一字徑丈,小則方寸千言」;梁鵠後來投劉表,曹操破荊州後找到他,「魏武帝懸著帳中,及以釘壁玩之,以為勝宜官。今宮殿題署多是鵠篆」。曹家宮殿的匾額就出自他手。

章草

章草是草寫的隸書,字字分開,捺筆仍有波勢。

劇中袁顯甫寫的是軍中章草,依據在此。

行書與楷書

《四體書勢》:「魏初有鍾、胡二家為行書法,俱學之於劉德升,而鍾氏小異,然亦各有巧,今大行於世云。」鍾是鍾繇,胡是胡昭。

楷書成形較晚。唐代張懷瓘《書斷》卷中把鍾繇列在「隸書」神品的第一位,唐人所說的「隸書」,學者一般認為就是今天的楷書;鍾繇因此被當成楷書的開山。建安年間的日常書寫,還看不到成熟的楷書。

紙與簡


五、地理


六、器物

劇中出現的幾樣東西,漢末是什麼樣子。

燈與蠟燭

漢代夜裡主要點油燈,燒的是動植物的油脂,有陶燈也有青銅燈。河北滿城漢墓出土的長信宮燈,宮女跪坐捧燈,煙從袖子進到中空的身體裡;燈罩上的殘留物推測是動物脂肪或蠟。

蠟燭在漢代有,但稀罕:

所以袁府、曹府夜裡點的,以油燈為主。

席與榻

漢末人坐在地上的席,或坐在矮榻上。劉熙《釋名.釋床帳》:「人所坐臥曰床」,「長狹而卑曰榻,言其鵪榻然近地也。小者獨坐,主人無二,獨所坐也。」「席,釋也,可卷可釋也。」同一篇列了床、榻、枰、几、筵、席、簟、褥,沒有椅子。

輦與輿

漢末人抬的代步工具叫輦、輿。《釋名.釋車》:「輦車,人所輦也。」「輿,舉也。」〈明悼毛皇后傳〉記曹叡寵毛氏,「出入與同輿輦」。「轎」這個名稱與有廂的轎子,要到宋代才普遍,宋以前多叫肩輦、步輦。

銅鏡

《釋名.釋首飾》:「鏡,景也,言有光景也。」漢代的鏡子是青銅鑄的,背面有紐與紋飾,正面磨亮照人。劇中甄夫人對著銅鏡練笑,就是這種鏡子。

簪、笄與釵

《釋名.釋首飾》:「笄,係也,所以係冠使不墜也。」「簪,兟也,以兟連冠於髮也。」又有「爵釵,釵頭及上施爵也」,爵就是雀,釵頭上做成鳥形的釵。劇中的金燕簪是本作設計,形制與漢代鳥形髮飾相近。

耳杯

漢代喝酒用的杯子,橢圓、淺腹,兩側各有一個半月形的耳,所以叫耳杯,也叫羽觴。從戰國用到魏晉,各地漢墓出土很多,有漆、銅、陶等材質;漆耳杯最常見。

本作設定:第五卷〈餞行〉(曹植出征前夜,甄夫人替他斟酒)用的是漆耳杯,黑外紅裡的淺橢圓杯;〈被髮覆面〉賜死那一幕用的是青銅高腳酒杯,兩場的杯子不是同一種。賜死用的酒壺是東漢的青銅提梁壺,圓肚、有蓋鈕、一個短壺嘴。史書沒有記載賜死用什麼杯子,兩種杯形都是本作的選擇。

喪服

漢代的喪服用麻布,依親疏分等級。《釋名.釋喪制》:「三日不生,生者成服曰縗。」「絞帶,絞麻緦為帶也。三年之縗曰斬,不緝其末,直翦斬而已。」妻為夫服最重的斬衰,用最粗的麻布,衣邊剪開後不縫。


七、本作設定(史書沒有寫的)

以下是本作為了故事補上的地方,史書沒有記載,也沒有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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